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17-10-02 11:19:34 回复
你好,以浙江省为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的授权,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执行法释[2016]25?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非法采矿具体执行数额标准分别确定为?20?万元、10?万元;执行第六条的标准分别确定为?70?万元、35?万元。
2017-10-02 11:10:34 回复专业解答非法采矿的具体执行数额为十万元。在不能开采矿物的区域进行矿物的情节为五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采矿的情节严重的情况,在不能开采矿物的地区采矿并且造成矿物资产资源被破坏价值十万元以上,认定非法采矿。
专业解答非法采矿具体执行数根据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以及采矿区域进行划分,一般破坏价值在十万元或者是特殊的采矿区以及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价值五万元的,认定为非法采矿罪的情节严重,破坏价值在五万元或者是特殊的采矿区以及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价值二十五万元的,认定为非法采矿罪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专业解答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专业解答该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属于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情况,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规定,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专业解答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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