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和我男朋友准备结婚了,我们都在南宁市,想把户口迁移,想问下如果我要在南宁市市内户口迁移的话,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呢?
你好!
你是因结婚需要在南宁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满足只需要下面的材料就行了。
1、《入户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3、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核对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批→审批→办结
你好:这是南宁市市内户口迁移需要的条件,你是属于第一种所以可以办理迁移手续。
1、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
2、因住房调整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3、因投靠直系亲属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
4、因工作调动需将户口迁入现工作单位所在地;
5、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朋友家中。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一地”办理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在迁入地派出所一次办结。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迁往市外及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等户口事项仍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本市内户口迁移手续,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结婚迁入提供《结婚证》;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提供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无房产证明的,提供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上述证明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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