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计算方式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分红超过按累计未分配利润和分配比例计算的金额,视为投资回收。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应冲减投资成本。
您好!需要看你们合伙入股时怎么约定的,股金能不能退,什么时候退,达到约定条件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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