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江门法律咨询 > 江门公司解散法律咨询 > 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能否解散

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能否解散

王** 广东-江门 公司解散咨询 2022.09.11 20:21:14 410人阅读

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能否解散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江门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江门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是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又根据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据此,公司期限届满未清算一般不能解散,若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则债权人可能会改为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2022-09-11 20:23:14 回复

当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不一定要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虽然营业期届满是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此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决议存续,可以继续经营,否则公司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注销程序,注销公司。因此,当公司营业期届满时,公司是否需要解散全看公司股东的决定。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解散。所以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公司可以解散。但是如果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解散事由的条款使公司继续存续的,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二项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公司解散。由此股东可以通过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方式,来决议公司解散。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的,公司解散的事由即为成就。
3、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况下请求判决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最高人民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明确了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种情形为: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由此可见,如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证明存在以上四种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由判决强制公司解散。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