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笔录已做,说明该案已经按调解案件结案,警方再找当事人制作笔录,程序不合法。应先调查,后调解。只有将案件调查清楚后,方可以调解或者依法作出处罚。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第一百五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内容。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保存案件证据材料,与其他文书材料和调解协议书一并归入案卷。第一百六十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做完笔录多长时间立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立案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端,是决定是否启动刑诉法程序的起点,因此是否立案、何时立案,依法须满足一系列条件。
而做笔录只是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或者被害人所留下言词证据的一个侦查程序。因此,立案与否与做完笔录多久没有必然关联。
根据刑诉法规定,刑事立案的条件有以下三个:
1、有犯罪事实发生;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本受理机关管辖,依法有侦查权。
而要确定是否满足以上标准,受理机关需要对立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即初查),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发生,依法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对立案材料的初查,是立案程序的中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地立案的关键。因为立案或者不立案,取决于对立案材料审查的结果,而审查材料的过程,也就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立案条件,确认有无犯罪事实和分析、评断这种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
也就是说,是否立案的决定因素不是做完笔录之后多长时间的问题,而是立案的实质条件是否满足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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