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公司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以及是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分红权作为股东权益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权利,理应受到保护,但现实中却时常发生公司长期不向股东分红的情形,对此,股东应当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呢?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且符合章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股东会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若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提讼。 因此,我在这里诚挚提醒各位作为股东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一定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股东权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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