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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特征及职权

林** 福建-南平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08.30 12:13:33 325人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特征及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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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
2.特征: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3.会必须执行。
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022-08-30 12:1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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