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朋友和老公离婚一审没有得到双方的同意 现在马上就要二审了 请问新婚姻法二审是终审吗 二审会怎么判
二审离婚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原判认定事实清除,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的,驳回上诉,维持宣判。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审判程序违法的,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原判适用法律错误的,直接改判。
一审判决没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才生效,二审判决只要做出就生效。所以,无论是否有新的证据,二审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以上是对新婚姻法二审是终审吗问题的解答
可以,材料有效会采纳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审审理方式第二审人民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何时结婚;相对的,离婚自由也包括自主自愿的是否离婚,因为我前一刻想离,下一刻我想了想,还是想离、何时离婚;所以理论上来说,即使马上转头再都是可以符合法理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的内容包括自主自愿的是否结婚、和谁结婚,这就不符合上面的一个立法目的了我认为这个和审判监督程序无关,这主要是关于婚姻自由方面的关系;因为结婚状态是一个持续存在的状态,而离婚要求是可以随时提出的,类似一个哲学概念:你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下一次离婚诉讼和上一次离婚诉讼永远都是一个新的诉讼请求。之所以规定以感情破裂为由离婚的,6个月内不得再,主要是基于一个司法效率和给予复婚夫妻一个冷静期的机会这样的考虑而已。而发现有新情况,如家庭暴力等
您好,关于二审提出婚姻无效新证据的程序处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对于在一审程序中以离婚为由,人民判决准予离婚,而当事人又以婚姻无效为由提起上诉的,二审如何处置?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在实践中,审判人员对此有四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件应该判决撤消原判,发回一审重新审判;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案件应该判决撤消原判,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三种意见认为,该案二审案件应该暂时中止审理,待民政部门对婚姻的效力作出决定以后再恢复审理;第四种意见认为,该案二审案件应该暂时中止审理,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以民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诉讼结论以后,二审再作出决定。笔者认为,上述四种看法都是片面的。首先,婚姻无效不是一定需要民政部门宣告。目前宣告婚姻无效由谁行使,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颁布的行政法规、民政部颁布的规章都没有明确规定民政部是否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相反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解释(一)》第六条到第九条以及《解释(二)》第二条到第七条规定了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提起主体、程序等。从这些规定来看,无论颁布的行政法规,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认为人民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因此,第三种意见认为该案二审案件应该暂时中止审理,待民政部门对婚姻的效力作出决定以后再恢复审理是不当的。另外,既然人民有权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也正在人民法院审理当中,第四种意见认为该案二审案件应该暂时中止审理,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以民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诉讼结论以后,二审再作出决定也是不当的。其次,二审可否直接该判的问题。对于在一审程序中以离婚为由,人民判决准予离婚,而当事人又以婚姻无效为由提起上诉的,应该属于在二审过程中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情形。对于二审提供新证据的,二审如何处置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由此可知,对于二审提供新证据的,二审可以裁定发回重审,也可以直接改判。那么究竟发回重审还是直接改判更合理呢?笔者认为应该从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有利于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行使等“三个有利于”来衡定。从此类案件的审判来看,二审直接宣告婚姻无效比发回重审有更高的效率;此类案件简单,为此最高的司法解释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这类案件基本上在基层就终审了,而二审的水平高,由二审直接改判比发回一审判决更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处理;因为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没有上诉权,由二审直接改判也不会侵犯当事人的上诉权。从这“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来看,二审完全可以直接改判婚姻无效案件。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对于在一审程序中以离婚为由,人民判决准予离婚,而当事人又以婚姻无效为由提起上诉的,二审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应该直接改判。
专业解答一审判决没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才生效,二审判决只要做出就生效。所以,无论是否有新的证据,二审判决都是终审的判决。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只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便为最终判决,不能再提出上诉。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