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吉安法律咨询 > 吉安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条件

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条件

刘* 江西-吉安 房产纠纷咨询 2022.08.17 15:32:10 400人阅读

居住权的设立有什么条件

其他人都在看:
吉安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吉安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022-08-17 15:33:1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