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限定流程统一调取。 目前考虑到居民解决特殊事项(如招工、出国等)需要,根据相关文件限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能够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议书面申请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表格资料:
1、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电子版需双面打印在同一张4纸上,本人签名)
2、填写要求:
1)“资料名称”:填写身份证
2)“居(暂)住广州时间”:填写户口迁入广州的日子至当前日子(或迁出广州的日子)
3)“户籍地址”:填写户口簿首页上标明的地址;
4)“曾住地址”:填写现事实上寓居地址
5)“联系电话”:填写有效手机号码
6)“办的证事由”:请注明申请办的证的事由,与单位证明一致。如:申领律师证、从事保安等特定职业
7)“违法犯罪记录”:如果申请人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请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手续。特别注意,如实填写该项内容有利于缩短办的证时限。刻意掩瞒,不配合调查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如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请填写“无”
8)“申办人”: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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