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一般不需要其他的股东同意,但是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法理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导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该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股权,其后果是股东人数减少,股东间的出资比例发生变化;向公司的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该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股权,其后果是股东人数减少,股东间的出资比例发生变化;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其部分股权,其后果只是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发生变化。因此,公司股东之间无论是转让全部股权还是转让部分股权,都不会有新的股东产生,其他股东已有的合作关系并不会受到影响,公司法对这种转让不作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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