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在离婚后对财产分割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当事人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专业解答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不服可以上诉,对离婚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应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变更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未发现协议存在欺诈情形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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