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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的认定: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
由此我们知道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未遂这一说法。
2017-09-14 08:5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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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由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我们可以看出,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说法呢,是没有未遂这一说法的。
2017-09-14 08:4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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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寻衅滋事罪在很大程度上是结果犯,其不存在未遂与否的说法。寻衅滋事罪相关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追逐辱骂他人等行为引发一定的公共秩序混乱,且达到情节严重这一后果,才会构成此罪。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未遂针对犯罪而言,在很大从程度上适用于有预谋的犯罪。针对寻衅滋事罪,其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就是情节严重,故不适用未遂一说,即一旦构成犯罪就是犯罪既遂。
2020-12-10 11:59: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