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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受贿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王* 广东-东莞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2.07.04 13:28:17 329人阅读

公务员受贿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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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才被立案追诉。
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三、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相关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2022-07-04 13:29:1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罪是故意犯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后自行退还行为不影响罪的认定。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主观上收受财物故意已经构成,无论是因何原因自行退回,不影响追究其罪的法律责任。收受他人财物后,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案发前退还赃款或上交的,可以从轻处罚。rr《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出于、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罪、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r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故意。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是对公务员受贿立案标准的回答。

您好,关于贿赂官员假文物,官员成立受贿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受收假文物,属于。假文物也是财物,也有一定的价值,如果价值达到《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罪立案标准的,涉嫌罪。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理由如下:一是犯罪是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的交换条件,唯有接受并拿到贿赂,才是人追求的直接结果。二是罪犯罪构成只需要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和相应的故意。三是人收的虽然是假文物,是行贿人的一种欺诈行为,但不能排除行为的客观事实。四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中的规定: 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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