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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按揭买房怎么办理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上写的更名。不过,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转按揭简介据专业人士介绍:“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清偿之前需要将房产转让给他人,而向银行申请将房产过户给受让人,并由房产受让人继续偿还贷款或重新申请按揭贷款。转按揭业务的服务对象有:1)需要购买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购房人;2)需要出售处在按揭期间或抵押期间房产的售房人;3)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房款能力的购房人;4)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二、转按揭分类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按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地区的转按揭主要是债权转让,而我国内地现阶段的转按揭还仅限于债务转让。按贷款类型区分,转按揭又有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按揭),组合贷款,消费贷款等类型。三、转按揭流程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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