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贪污罪判刑6年,在看守所一年,还有五年的有期徒刑。
【3】如果在监狱表现好,可以判减刑最多3年。
不管减刑几次,贪污犯最少要坐牢满3年。
上述是对判六年有几次减刑机会问题的回答
2017-09-04 10:33: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