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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业主是指物业产权的所有人,是可以转让、转赠、使用等所有权利。租户只有物业的使用权,只能享受使用房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将房屋租赁出去后,就将房屋的部分物权让渡出去,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因此承租人就享有这些权利。《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022-06-26 12:34: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