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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离婚诉讼的诉讼管辖有哪些

黎** 江苏-淮安 离婚咨询 2022.06.26 03:54:59 383人阅读

请教一下离婚诉讼诉讼管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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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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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2-06-26 03:5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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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诉讼离婚什么情形下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专业解答1、被告离开住所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9.09 597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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