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1、工作程序: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审查 、组织听证 、报批 、证据保全、实施。2、强制拆迁条件。3、主要收件。4、报批。5、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
律师解析 一般实践中,征收农村土地,是先征地,后拆迁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根据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
律师解析 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不可以出租。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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