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们还未共同生活,对方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返还彩礼是可以的。
举行了婚礼没有领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先行的《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办理的结婚登记才受法律保护。 如果只是举行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只能构成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构成夫妻关系,闹矛盾的时候就更加没有离婚的一说了。最好领取结婚证但新的婚姻法永规定了一些既成事实的情况。法律上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不领结婚证的话,你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障的。
2020-12-08 04:5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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