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安顺法律咨询 > 安顺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都是哪些

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都是哪些

杨** 贵州-安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6.15 11:14:49 341人阅读

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都是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安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安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为行为人为犯罪准备了工具,制造了条件,且其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等,对于构成犯罪预备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2-06-15 11:15:49 回复

对于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您好,针对您的刑法犯罪预备成立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犯罪预备成立条件
1、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为,但未能着手实行犯罪。——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关系。预备行为主要包括:
(1)准备工具;
(2)练习犯罪的手段;
(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筹集资金;
(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
(5)勾引共犯;
(6)制定犯罪计划。
2、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3、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
(1)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表明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实行行为。我国刑法理论的传统观点认为,所谓着手是指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这是形式的客观说。
(2)形式的客观说、实质的客观说中实质的行为说、行为无价值论认为,着手以实施一部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显示构成要件特征的行为)为必要,开始实施具有实现犯罪的现实危险性的行为时就是着手。
(3)实质的客观说中的结果说、结果无价值理论认为,当行为发生了作为未遂犯的结果的危险性(危险结果)时,即侵害法益的危险达到紧迫程度时,才是着手。
(4)事实上,就一般犯罪的着手而言,实质的行为说与结果说得出的结论没有区别,只是在犯(亦称为隔隙犯,是指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的场合,二者的结论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行为人通过邮局将毒药寄给外地的某人,希望某人饮用后死亡。实质的行为说一般认为,行为人在寄送毒药时,就已经着手,因为该行为本身具有致人死亡的危险(寄送主义)。但结果说往往认为,只有当被害人收到毒药时,才产生紧迫的危险,此时才能认定为着手。

您好,针对您的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