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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嘱,他母亲年纪尚老,家里有两个儿子,他是弟弟,请问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给第几个儿子呢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1)《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关于立遗嘱把股份继承给第几个儿子呢的回答在这里。
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你的儿子女儿都还在那么你的儿子和女儿都是第一继承人
你好,关于儿媳妇是第几继承人可以参照《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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