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双亡,我还在读高中,我父母名下有一辆车子和一套房子,还有一些银行卡,我的叔叔以是我的监护人为由,侵占了我父母留给我的房子,他们一家人都住了进来,还把我爸爸的车子拿出去开,请问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如何保护?
(一)任何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或财产权利,都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
(二)任何公民都可以是继承的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继承的权利;
(三)任何公民都有权依法行使其继承权,自主决定接受或放弃继承,除非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节,不得剥夺公民的继承权;
(四)任何公民都享有依法取得遗产和处分遗产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
(五)继承权为绝对权,他人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公民的继承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请求给予法律保护和补救。
以上便是“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如何保护”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如何保护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的,可以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依此规定,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继承人没有行使其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予以保护。
所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指根据客观情形可以断定继承人已经知道或者可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例如,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和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其他继承人分割,或者被非继承人占有,或者知道依法要对遗产进行新的产权变更登记而自己被排斥进行产权登记,或者作为遗产的房屋被出卖、拆迁或翻盖而自己未得到通知,等等。《继承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一致的,因此对继承权保护的诉讼时效,也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