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到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人的身份没有限制,可以是配偶、子女,甚至还可以是非家庭成员的人。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2-03-28 22:33:49 回复专业解答离婚协议中关于居住权的约定未经办理登记手续是否具有效力在一般的法律规定中,针对离婚后所涉及到的居住权益问题并未有明确的表述和划定。然而一般来说,在解决这一问题时,我们应该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考量。即便在婚姻生活已经结束之际,富有一方依然应负起援助弱势一方的责任。当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责任并非一种无限期的义务,而是倡导着双方能够通过协商来寻求最理想的解决方式。
专业解答居住权的设立须经登记,登记后产生人身专属性权利。居住权人须提交申请文件,按合同约定占有使用住宅。登记是居住权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公示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保障。设立居住权应遵循申请登记原则,与不动产登记相契合。业主和居住权人可向房屋管理局申报资料,启动登记流程。
专业解答居住权设定中,登记至关重要。为确保居住权人满足生活需求,应及时登记备案。若有人以欺诈、恐吓等手段非法取得居住权,房产实际所有权人可主张该居住权因未登记而无效,保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居住权益的注册登记应在房屋所在县级政府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是无偿的,除非另有协议。设立居住权需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后生效,且不可转让或继承。设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除非另有协议。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居住权的设立是否应经过登记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律师解析 居住登记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
律师解析 由房管部门负责。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方式设立,也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设立或者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法律文书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律师解析 房屋居住权要做登记。 在《民法典》中有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律师解析 登记是居住权设立的必经程序。 现实中,为了切实保障居住权人生活和居住的需要,应当及时办理居住权登记。 同时,如果他人恶意通过哄骗、胁迫等方式获得居住权,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也可以通过主张该居住权没有经过登记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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