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我想咨询下关于遗嘱补助能转移吗

我想咨询下关于遗嘱补助能转移吗

杨** 黑龙江-齐齐哈尔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8.14 09:29:02 137人阅读

我同事的爸爸过世了,我想着去帮帮他料理一下这些事情,结果他让我帮着问下遗嘱补助能转移吗

其他人都在看:
齐齐哈尔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齐齐哈尔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关于遗嘱补助能转移吗这个问题的解答如下:
一、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
  
三、企业离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机关离休人员遗属待遇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全区统一确定的计算基数按比例计发。计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基数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依据自治区工资增长率、物价上涨水平、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水平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
  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计算基数统一确定为9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计算比例为:具有城镇户口的,配偶按计算基数的35%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按25%计发;非城镇户口的,配偶按计算基数的30%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按20%计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工人非因工死亡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
  
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在职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单位负责支付。
  
五、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
  
(一)年满18周岁的子女或兄弟姐妹;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死亡人员原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六)失去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其他情形。

2017-08-14 09:31:0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