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在淄博工作,最近遇到了房屋过户方面的问题,所以想咨询一下关于淄博房屋过户在哪办理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过户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2017-08-05 18:28:34 回复
关于淄博房屋过户在哪办理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
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办理期限:从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之日计算10个工作日。(涉及其他登记业务合并受理的,相应增加该业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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