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款人因是熟人,写借条的时候只签了名字,没有按手印,在2015年8月8日写的借条,上面写借用一年,之后每月支付我2000元利息,几个月之后就没有付利息,一直到2017年,我打电话叫他还钱,他不还钱,我该怎么办?上法院告他有胜算吗?
起诉的目的是通过国家司法机关(法院)对争议双方(债权债务)的确认。有了生效判决之后,如果义务人还是不自觉履行,权利人再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能追回多少”的执行结果需要按执行程序,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尽可能地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019-01-16 13:47:5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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