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吉林市法律咨询 > 吉林市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河北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呢?

河北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呢?

张** 吉林-吉林市 土地承包咨询 2017.07.29 16:51:23 25人阅读

我们家之前把土地承包给别人了,但是现在出现了问题产生了纠纷,问问谁知道河北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其他人都在看:
吉林市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吉林市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目前对关于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的处理方式。
随着政府免收农业税并给补贴的政策出台、粮食价格的上涨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的土地承包可以获得较大收益,因此许多以前撂荒弃耕的土地现在又有人要求耕种。一些自行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农户也纷纷将土地收回,而一些在二轮土地承包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也都开始要地。在处理此类纠纷中,我们
首先要考虑的是保护原承包农户的利益,
其次才谈得上兼顾第三人的利益。《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对承包方要求返还承包地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因为家庭承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是一种物权,如果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另行发包给他人都构成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害。

2017-07-29 16:55:23 回复

依法建立有权威性的仲裁工作机构,是开展仲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此,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意见》(冀办字[2004]64号)提出:“各县(市、区)抓紧组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确保年底前建立仲裁机构”。一是依法成立。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和委员若干名组成。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具有农村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担任。委员会主任可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可由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农业(农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由农业或农经、司法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委员可由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国土资源、司法等相关部门的领导担任,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农业(农经)主管部门。仲裁委员会设专职仲裁员若干名,也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仲裁员。仲裁员要具备如下条件:具有敬业精神;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承包管理经验丰富;有一定文字功底。二是保障必要的经费。1994年省农业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收费的通知》规定,耕地承包合同仲裁费按每起30―50元的标准收取,主要用于印制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仲裁文书和资料,购买专业设备和书籍,以及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办公用品和证人误工补贴等开支。仲裁费收取标准低而使用范围广,仲裁开支大,入不敷出,导致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构步履艰难或心有余而力不足。目前省里提高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收费标准的可能性不大,各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