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离婚了,原因是我丈夫长期家暴,经常酗酒,所以作为一个母亲,我觉得他的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请问如何剥夺对方的探视权呢
如何剥夺对方探视权回答如下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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