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租活动场地,昨天他拿了我3000的定金,但是今天又突然说不租了,他把合同违约定金双倍返还给我了,但是我还是希望租他的场地,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吗?
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
实际违约
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就是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又叫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所作的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甚至因交付的产品有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不完全履行又叫不完全给付,是指债务人虽然以完全给付的意思为给付,但给付不符合债务本旨。
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如《担保法》第49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而未告知抵押权人或受让人的,其转让行为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根据该条规定,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是不能同时适用的,当事人不得在诉讼中即主张支付违约金又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当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选择违约金责任后,并不影响其要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权利。因为违约金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而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在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定金已失去了担保给付定金一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功能,这部分金钱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所有,因而理应返还。所以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同时支付违约金。但是要求对方合同违约定金双倍返还,这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2017-07-28 07:19:35 回复
合同签订,一方当事人违约在日常生活中是极其常见的,事实上,合同签订后,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合同当事人都能顺利完成合同约定的条款,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合同当事人并不知道如果对方当事人违约后是否还能继续履行合同,下面我针对该问题作出的解答:
对于对方能否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主要看守约方当事人怎么看,如果守约方当事人明知对方违约的行为,没有及时提出,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代表着守约方自愿承担这部分违约的责任,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并自担此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如果守约方不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这一点我国相关法律也是允许的。
所以说,对于对方违约是否还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这一个问题的选择权在守约方。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有多少倍返还定金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业解答收定金一方如果违约的,即使没签合同也是需要双倍返还的,因为定金收到的情况下,定金合同已经生效,法律规定如果是收受定金方违约,则要双倍退回定金,另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款项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超出了该具体规定,则超出部分无效,不能双倍赔偿。
专业解答收定金一方如果违约的,即使没签合同也是需要双倍返还的,因为定金合同已经生效,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的,那么是无法退钱的,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是需要退双倍的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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