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在代签的时候,房屋公司是应该知道您是代他人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的限定,
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根据合同法的限定,定金应当抵扣价款或者要回(在合同奏效的前提下),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该两倍返还定金。托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所以,如果合同奏效的话,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如果这笔钱是您朋友出的,他不能要求返还。如果是您代出的,由于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您也不能直接要求返还,即使因为房屋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只能有合同的当事人,您的朋友去要求两倍返还。但是,如果是您无得到书面授权就代签合同的,您就不具有代签的权利,现在您的朋友能够以未经授权为因主张合同关系无效,从而要求回光复状。但现在的一个问题是,四万元定金如果是他委托您交的,正好说明了您在事实上有授权;如果不是他委托您交的,而是您代交的,您能够向开发商要求返还,开发商可能会追究您的缔约过失职责。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如果有当事人授权代签的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租房合同没有当事人授权是不能代签的,因为合同是当事人与对方签订的约束条款。所以对于租房合同代签还有法律效力吗这一问题,如果是在有委托书的情况下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如果代签在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是可以视为无效的.并且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签订合同的内容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2018-11-15 07:07:0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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