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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据收集的具体内容规定是什么?

吴** 吉林-吉林市 离婚咨询 2017.07.26 12:08:37 22人阅读

老公有外遇,07年起和我分居了,与另一女人在一起并生一小孩,我要诉他与人非法同居,请问证据收集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据收集的具体内容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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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起诉老公非法同居一事,法院不会受理。你可以在律师的批导和帮助下取得他外遇的证据,如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你可以起诉他们重婚罪,且在离婚诉讼中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至于证据问题,你还是请律师的好,律师在这里是不可能教会你识别证据的。如果有这么简单的事,那你就成了律师了

2017-07-26 12:14: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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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是证据收集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据收集的具体内容规定。

2017-07-26 12:10:37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2)有非婚生子;(3)因第三方怀孕而在医院留存的签字;(4)非婚生子入院治疗、上学等家长栏的签字;(5)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6)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合法性。不能因为为了急于收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采取一些非法的措施。对非法证据是不予认可的。另外,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因此耗尽心机去取得证据,甚至请“侦探公司”去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因此,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会得不偿失。认定婚外同居的标准是什么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1、有配偶;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20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居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实践中,处理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而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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