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解散后,证券交易所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根据《》第条,公司有前条第
(一)项、第
(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买卖债券,签订开户契约,填写开户有关内容,明确经纪商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证券商通过它在证券交易所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条件实施债券买卖业务
(3)办理成交后的手续。成交后,经纪人应于成交的当日,填制买卖报告书,通知委托人(投资人)按时将交割的款项或交割的债券交付委托经纪商
(4)经纪商核对交易记录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委托经纪商于营业终了时,按债券类别与交易所记录核对无误后,就受托成交的同种债券买卖双方数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与证券交易所办理清算交割手续。随后受托经纪商再与委托人办理交割,债券过户。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