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三期”女员工,公司安排加班需特别注意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公司如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注意:上述规定属强制性规定,即使与女职工协商一致,安排加班也属违法行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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