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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我的债权经法院执行局协商:于裁定

ask****811 新疆-昌吉 债务纠纷咨询 2021.10.03 09:37:50 304人阅读

早上好!我的债权经法院执行局协商:于裁定还款日之后八个月与债务人鉴了还款协议:只约定了还款期限内若不按时偿还每一期应还款项,就按所欠款磊收取2%月的利息。后又查证出债务转移人转移大额资产:以上大学儿子名义出资百万注册公司,目前这代为注册的资金己有证据证明是债权人的出资,在此想请教:那八个月的申请执行期间我可以申请滞纳金违约金吗?谢谢!并祝国庆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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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实际情况,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1-10-03 09:4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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