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专业解答取保候审满一年检察院没联系过那么最好当事人自己亲自去找处理案件的相关部门,让执法人员尽快的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取保候审期间是自己是属于没有任何自由的,一天没有结案,那么自己都还属于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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