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自建房,现在碰到拆迁,我们是1999年向户主王某某买了40方的老房(王某某已去世),当时卖买协议都是他儿子办的。现在我们拆迁是否需要他的儿子签字。
因为建房涉及到《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
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等。因此,建房要考虑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你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你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