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治医师应当建议其进行产前诊断: (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 (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 (三)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 (五)年龄超过35周岁的。实践中,先心病病因迄今尚未完全明确,但如有以下情况则先心病发生的机会增多,故称这些因素为先心病高危因素: (一)先心病家族史。如已有一个先心病小儿,再发生的机会为2%~5%,已有2个先心病小儿则再发生的机会可为10%~15%。父母有先心病,其子女的先心病发生率为12%。 (二)孕妇患糖尿病(胎儿发生先心病机会为一般人群的2倍),红斑狼疮,苯丙酮尿症等; (三)妊娠早期接触致畸因素:洒精,锂,风疹、巨细胞包涵体、柯萨基感染等; (四)胎儿发育迟缓: (五)胎儿心律失常(如持续心动过速、心动过缓等); (六)胎儿心外畸形(如脐膨出、膈疝、肾发育不全、脑积水、2条脐带血管、染色体异常等); (七)胎儿非免疫性水肿: (八)羊水过多或过少。有以上高危因素都应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你可以综合以上情况看医院是否有过错,以明确其责任。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关于见证人的资格,我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但第18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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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要成立一家医疗机构的时候,首先就要去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这样成立的医疗机构才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一旦过期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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