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证改名,实际就是涉及过户问题。
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证书更名手续及流程办理农村宅基地户主变更需遵循如下步骤:首先,相关人员应填写详尽且明晰的变更登记申请书,阐明变更的既定依据及具体变动内容,并提交充足的佐证材料以申请变更。其次,依据变更登记事项的具体要求进行实地勘察,详细审核权益归属情况,并实施准确无误的地籍测绘工作。第三步是进行注册登记环节,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性与规范性。最后,需正式填发土地证书以彰显变更行为的生效。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常见原因包括继承和买卖等合法行为。然而,这些变更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具体流程是先向乡村集体提出申请,接着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最后由县级政府作出审批。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专业解答可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看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所以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可以加名字的。
专业解答土地证户主去世后,如需更名,请申请人准备齐全材料后,向所属村委会提出宅基地证更名申请,然后到所在地区国有土地管理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将开具《受理回执单》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当场签收。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更名手续并颁发新土地使用权证。请遵循此流程操作。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是供本村集体成员依法建造的居住用房土地,可转让但需满足条件:经村委会和乡政府批准,双方均为本村村民,受让方无宅基地且符合条件,宅基地与住房一同转让,转让人不再申请新宅基地或有住房保障。符合这些条件,农村住房买卖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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