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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肇事逃逸处罚是怎样处罚的呢?

广西-河池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7.07.15 19:27:09 1143人阅读

在网上看到一则关于梅州交通事故的新闻,写着因交通事故一直逃逸在外的梁某在佛山市南海区被梅州警方抓获,结束了长达八年的逃逸生活,那么我想问下,梅州肇事逃逸处罚是怎么处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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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肇事逃逸处罚如下:根据《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017-07-15 19:3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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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梅州肇事逃逸处罚如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7-07-15 19:2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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