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可以帮我解答一下,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我对这方面的事情不是很了解一下,所以想就该问题问问大家。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这就是对于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的相关解答。
2017-07-15 18:54:4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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