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三沙市法律咨询 > 三沙市破产清算法律咨询 >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破产清算包括哪些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破产清算包括哪些

海南-三沙市 破产清算咨询 2017.07.12 09:37:07 15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老公现在要写一篇关于公司破产的文章,可是不太会写,因为之前没有了解过这块,现在想问下破产清算包括哪些,他们区别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三沙市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三沙市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因设立的宗指业已实现或根据无法实现而解散,公司因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解散等,都适用普通清算。
破产清算和普通清算都要通过清算了解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企业划句号。
但破产清算它的基本目的是破产还债,而普通清算的基本目的是双重的,第一是清产还债;
第二,清产分配,在一般情况下,普通清算在清偿完债务后,都会有剩余财产,
因此,必须进行剩余财产的分配。
破产清算适用于破产还债程序,破产还债带有法律的强制性。
破产清算组必须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破产清算的过程,
是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从破产清算组的成立、破产财产的清查、确认、变现、处置和分配,到破产债权的确认、清偿、清算组的撤销,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普通清算适用于清产还债程序,清算组是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的。清产还债面对的是每一个债权人,而破产还债面对的是债权人会议。在多数情况下,普通清算都会有剩余财产,在清算程序上,也就都会有剩余财产的分配程序。关于破产清算包括哪些请参考!

2017-07-12 09:39:0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难题,当困难迎刃而解时,公司得以继续生存,但当困难无法克服时,公司可能要选择申请破产。从破产程序的启动,到破产程序的终结,企业都面临着法律风险。那么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法律风险有哪些呢? 一方面是民事风险,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另一方面是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将构成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将可能构成虚假破产罪。前两种罪对直接责任人均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清算组的基本职能是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变价和分配,其具体指责包括: 1、接管破产财产。清算组接受任命后的主要职责,就是接管破产财产。在清算组接管之前,按照规定破产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必须在交接前组织企业财务人员做好财务决算工作,保管人员编制财产清单,业务人员做好购销等业务的清洁工作。这些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办理交接时时有原法人代表移交给清算组。 2、管理破产财产。清算组接管以后,要对破产财产实施全面的管理。破产财产的管理,主要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人员管理。 3、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权利。主要包括:追缴债务和在外财产;决定待履行合同的解除或继续履行;追回因破产无效[ 行为给付的财产。 4、履行破产财务的对外义务。清算组接管财产后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向取回权人交还财产;向别除权人交换财物;承认抵消抵消权人的抵消主张;支付破产费用。 5、制定和实施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清算组应当在核实破产财产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提出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然后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情况确定可分配财产的价值,按照《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的顺序制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和批准后执行。 6、办理破产程序中介的有关事务。清算组应当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后,提请人民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向人民提交清算报告,并且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组的主要职责 一、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或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 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 诉讼主体有债务人和债权人。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型的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等。在中国大陆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进行。破产仅限于企业法人,而不适用于自然人。依照规定,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向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向申请对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规定,合伙企业等非企业法人组织的破产,也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取得法人资格的各种类型的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哪些市场主体具有破产能力,这一问题只能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破产原因是提起破产程序的前提,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能否受理以及能否作出破产宣告、重整、和解等裁定的法律依据。本条规定的破产原因,包括破产清算、和解与重整的原因。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包括两种情况: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公司破产清算责任 对于未经清算而已经被注销的公司,其债务应如何处理呢?目前一些地方人民简单地将案件终止了结并不妥当,当事人也并非只能就此放弃债务追索。就法理而言,公司终止并不意味着公司清算义务和责任的完全解除。债权人可以也应该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讼,而提讼的根据则在于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清算义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事实上,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产也的确被股东所分配或占有。本来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获得任何剩余财产的,而由于未进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公司倒闭工资
7896人阅读

当前经济市场竞争压力大,公司经营不善出现倒闭的情况再正常不过,今天为大家介绍公司倒闭工资的有关知识,那么公司倒闭工资怎么算,企业倒闭员工工资如何处理,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以及倒闭工资赔付标准是多少?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清算报告范本
13629人阅读

公司在申请破产前需要提交清算报告,那么清算报告要怎么写呢,律图清算报告范本百科栏目,为你解读清算报告范本相关知识,比如说公司清算报告范本怎么写,来了解一吧!

破产
15276人阅读

当今社会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因此有很多小的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就会出现破产的情形,公司一旦破产之后,大家知道该怎么做吗?下面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破产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破产和解
52235人阅读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旦经营不善就可能会出现破产的情形,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就算申请了破产,也是可以进行破产和解的,可能很多人对破产和解不是特别了解,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介绍了破产和解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算
202825人阅读

说到清算,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公司破产,因为一般情况下只有公司破产或者要停止经营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清算的问题,那么具体来讲清算到底是怎样的呢?律图小编下文为大家介绍了清算的相关知识,大家有兴趣可以阅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