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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2017-07-08 14:2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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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男方生前未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就应该按法定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根据您所叙述的,男方父母已去世、生前离婚如果表示他生前处于单身状态,那么他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只有其亲生女儿了.他的亲生女儿即使改随母姓,也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理由,她仍然拥有对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而且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且不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上述内容就是对于2017钦州继承法继承顺序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2017-07-08 14:21: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