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户,前个月和一个合伙业签了一份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结果其延期交货,我这边过了期也就不收了。我让其承担损失,对方就赔了一点点,我就闹了。结果对方却说我连违约金补偿的概念都不懂。我想咨询下违约金补偿概念是什么?
您好,另外违约金分为法定和约定两种。
①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上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承付的违约金(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立的应由违约方承付的违约金)。
②约定违约金。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的适用和具体比例实行约定(约定的方式应参照有关法规的类似条款加以合理确定,一般可分为确定一定数额和一定伸缩幅度的两种)。 是否采用违约金这一补救办法,必须是由合同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明承约定,否则,当事人一方无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规定,违约金视为违反合同的损失补偿,是一种补偿性的经济制裁措施。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另一方不得再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需有证据违约金不需举证)。
专业解答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如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的种类如下:1、当事人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专业解答保证保险合同,是指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 债务人或雇员)的债务履行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违约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的一种保险合同。1、诚实保证保险合同。主要险别,1、指名保证保险。2、职位保证保险。3、总括保证保险。
律师解析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 但是在司法机关立案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律师解析 定金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种类: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立约定金。 2.成约定金。 3.解约定金。 4.违约定金。
律师解析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
律师解析 概念为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事追诉权和刑罚执行权,这些权力即归于消灭,对犯罪人就不能再追诉或者执行刑罚。有两种种类: 1.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的制度。 2.行刑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被判刑的人执行刑罚有效期限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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