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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消失,该怎么追回债务呢?

黑龙江-哈尔滨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7.02 13:54:04 1105人阅读

你好,欠款人消失了,电话也打不通了,人也找不到了,请问怎么才能把我的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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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欠款人消失的话,可直接向欠款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如果当初借款时有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如在担保期限内,起诉时将担保人一并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立案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事实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欠款人应诉。公告期届满,欠款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欠款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欠款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欠款人清偿债务。

2017-07-02 13:5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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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消失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绝还款,根据有关规定,您可以财产代管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强制代管人支付。

2017-07-02 13:5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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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欠款人消失的回答如下:如果遇到欠钱不还、并且玩失踪的事情发生,债权人要保留确凿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或欠款欠条等,经多次查找还是找不到的情况下,也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缺席判决。如果法院缺席判决的话,以后找到了被告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了。假若债权人浪费和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超过,再要起诉的话,法院和债务人就可能以诉讼时效过期而提出异议。

2020-12-15 00:5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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