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深圳法律咨询 > 深圳著作权法律咨询 > 著作权的权利包括哪些,具体是什么呢?

著作权的权利包括哪些,具体是什么呢?

广东-深圳 著作权咨询 2017.06.28 14:35:16 28人阅读

朋友想申请著作权,不知道权利比较什么内容,所以请问一下一般来说著作权的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呢?

其他人都在看:
深圳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深圳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使用合同,具体有出版合同、表演合同、改编合同、播放合同等。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有一些能够有效地加以控制,如出版权、摄制权,有些则不能控制或难以控制,如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广播权,作者很难掌握谁在演唱自己的作品,在哪里演唱,哪家电台、电视台在播放作品的演出。因此,需要一个有效的机制来保障著作权人畅通无阻地行使权利,这个机制就是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接受作者或者著作权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管理个人不能控制的那些权利,它向作品的使用者授权并收取作品使用费,再将使用费按一定比例返还给著作权人,并对侵犯著作权的人提出法律交涉。《著作权法》第8条是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规定。   (二)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将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或者几项转移给他人所有。转让和许可使用的区别在于,转让使得作者失去部分著作权,而许可使用只是使用权暂时与作者分离。我国《著作权法》原来没有明确规定转让的问题,修改后的法律规定著作权可以转让,使得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途径更加灵活,更能够适应实践的需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
一,著作权转让限定在财产权范围之内;第
二,转让著作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
三,对转让合同进行狭义解释,转让的权利只限于合同中明文规定的权利,不得扩展到未明确规定和订立合同时尚未出现的权利。   (三)著作权转移   著作权转移包括继承和继受。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著作财产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财产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以上是我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主要包括哪些呢这个问题,做出的回答。

2017-06-28 14:44:1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