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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泰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黑龙江-鹤岗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6.25 15:24:55 52人阅读

我有一个泰安的亲戚在他们那里买了一处房屋,房地产商答应今年4月份交房,可是现在已经6月份了,还没见到房子,于是我亲戚就跟房地产商产生了纠纷,请问一下泰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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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按照合同上的条文进行处理《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该条规定对合同依法成立后的法律效果——当对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作出了规定。《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对合同的生效要作了规定。上述两条规定,对合同的约束力与合同的效力(生效)进行了区分。
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符合一般合同生效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合法。另外,不得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2、房屋买卖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效力。《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为要式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不能有效成立。另外,当事人申请房屋权属移转登记时,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否则无法办理产权移转登记。
3、没有进行地过户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作为房屋权变动要件的登记行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法定要件,欠缺这一要件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017-06-25 15:3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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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安置房屋买卖过户纠纷怎样处理问题解答如下,安置房要再上市交易,同样是需要在取得房产证之后的。如果您这个时候买卖,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您也就无法取得该套房屋的产权。安置房取得房产证之后,交易流程和普通二手房交易并无太大区别,只是在交纳的税费方面会有些不同。大致流程为:1、双方在敲定房屋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后填写房地产买卖契约;2、申请人填写私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签名、盖章。按房产证内容填写房屋权属情况;3、填写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填写双方信息,房地产情况,签署双方姓名、加盖私章;4、权利人或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填写查档申请进行核档,交费后领取房屋权属登记薄信息核档证明,然后,交费后调取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5、持上述所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私房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要求权利人和共有人、申请人到场,填写询问笔录并签字按手印,验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相应表格,最后输入电脑,交纳房屋交易费,领取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受理单,凭此单在20个工作日后交纳契税、监证费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工作细节上的变动,以房管部门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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