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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的分类有哪些

肖* 四川-德阳 交通事故咨询 2021.05.28 13:24:30 360人阅读

火灾事故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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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灾事故的防范原则包括预防、限制、灭火和疏散四个方面。  
(二)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包括:  
1、控制火灾发生的要素之一,可燃物。尽量减少可燃物的存在,比如家里不要存放汽油啥的;  
2、控制火灾发生的要素之二,着火源。可燃物有时候很难控制,这样就要注意减少火源,比如注意抓好电气设施防火,不要让电线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灯泡不要靠近可燃的物体,再比如不要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玩火什么的,遇到水容易发生火灾的东西要有防水防潮措施,等等吧。常见的着火源有明火、电火、辐射、静电(雷电)、化学品等。  
3、在建筑防火中,常常要把一个大的空间划分成几个防火小空间,这样一个地方发生火灾之后不会蔓延到其他地方,建筑之间保持适当距离也是这个意思。  
4、此外,消防还针对发生火灾之后,减少火灾危害设置了许多保护措施,比如在建筑内部安装消防器材设施、保证人员能够疏散逃生的通道、标识和应急照明、广播等。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2021-05-28 13:25:3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我国关于调整火灾等级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我国的火灾事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事故:
1、一般火灾,一般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政府进行调查。
2、较大火灾,一般由事故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政府进行调查。
3、重大火灾,一般由事故发生地的省级政府进行调查。
4、特别重大火灾,一般由国务院又或者是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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