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目前各地法院在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判决时,就是依据上述规定的标准计算抚养费的,关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各地市的统计部门每年都会在当地的报纸上公布统计年报,你通过查询既可以得知确切的数字。
专业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可以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的,但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仅仅限于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
专业解答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的范围的规定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损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且,财产损失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作为受害者,也可在刑事案件终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专业解答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的规定是因人身权利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这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要求人民法院判定当事人赔偿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被告方主动赔偿受害者损失的,法院在量刑的时候要予以考虑这一情节。
专业解答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1、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2、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3、关于探望权的问题。
专业解答1、起诉要符合起诉条件。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未得到被偿。3、有权提起附事民事诉讼的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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