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为被继承人李某某的子女,父母已逝,并未留下房产分配遗嘱,甲乙双方合法继承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兴仁县真武山办事处民主社区解西路工商银行宿舍楼,房产号为:______,上市证为: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
二、为了便于对房产的管理使用,乙方确认放弃以上遗产的继承权,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每人壹万五千元整(15000.00元),共计人民币肆万五千元整(45000.00元),作为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全部补偿。
二、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放弃父母遗下房产的继承权利,今后无权干涉甲方对遗下房产的使用和出售。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凭证后,视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履行完协议义务。
四、双方对遗产再无其他任何纠纷。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签订双方每人一份,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遗产放弃继承协议书范本的法律知识涉及到《继承法》: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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